新野县电业局经营项目
经营项目名称:电力
(一)经营类别
电力供应、销售
(二)法律法规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第二十五条、豫供电营业许可证(丁-077)
(三)承办科室
供电营业窗口
(四)分管领导、具体负责人姓名、职务及联系方式
副局长 江立 电话:66232060;营销部主任 崔涛 电话:66232082
(五)收费标准及依据
豫发改价管【2006】857号文件(见附表一)
(六)业务咨询
电力服务热线电话:95598
(七)投诉举报方式
电力服务热线电话:95598
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: 66221890
经营项目名称:居民照明用电申请(单相)
(一)经营类别
电力安装工程收费
(二)法律法规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第二十五条、豫供电营业许可证(丁-077)
(三)承办科室
供电营业窗口
(四)分管领导、具体负责人姓名、职务及联系方式
副局长 薛志刚 电话:66232766;客户中心主任 姚彤武 电话:66232037
(五)客户需提供材料
用电申请
(六)收费标准及依据
收费标准:1、农村居民新增、改造材料费自购,如果客户委托供电部门购置,供电部门按客户实际使用材料费收取。2、县城居民生活用电收取标准为每户280元,不需要更换电度表的按220元收取。
收费依据:豫发改价管【2004】1127号
(七)办理时限
1、供电方案答复期限: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。2、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,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,3个工作日内送电。
(八)办理流程
客户用电业务报装流程图
客 户 供电企业

(九)业务咨询
电力服务热线电话:95598、供电营业窗口
(十)投诉举报方式
电力服务热线电话:95598
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: 66221890
经营项目名称:低压动力用电申请
(一)经营类别
电力安装工程收费
(二)法律法规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第二十五条、豫供电营业许可证(丁-077)
(三)承办科室
供电营业窗口
(四)分管领导、具体负责人姓名、职务及联系方式
副局长 薛志刚 电话:66232766;客户中心主任 姚彤武 电话:66232037
(五)客户需提供材料
用电申请
(六)收费标准及依据
收费标准:低压动力用户施工费用客户自理 ,如果客户委托供电部门安装,供电部门按照安装工程预算标准收取。
收费依据: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、南阳工程造价信息。
(七)办理时限
1、供电方案答复期限: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。2、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,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,5个工作日内送电。
(八)办理流程
客户用电业务报装流程图
客 户 供电企业

(九)业务咨询
电力服务热线电话:95598、供电营业窗口
(十)投诉举报方式
电力服务热线电话:95598
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: 66221890
经营项目名称:高压用电申请
(一)经营类别
电力安装工程收费
(二)法律法规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第二十五条、豫供电营业许可证(丁-077)
(三)承办科室
客户中心
(四)分管领导、具体负责人姓名、职务及联系方式
副局长 薛志刚 电话:66232766;客户中心主任 姚彤武 电话:66232037
(五)客户需提供材料
用电申请
(六)收费标准及依据
收费标准:高压工程施工费用客户自理 ,如果客户委托供电部门安装,供电部门按照安装工程预算标准收取。
收费依据:河南省安装工程单位综合基价、南阳工程造价信息。
(七)办理时限
1、供电方案答复期限: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,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。2、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,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,5个工作日内送电。
(八)办理流程
客户用电业务报装流程图
客 户 供电企业

(九)业务咨询
电力服务热线电话:95598、供电营业窗口
(十)投诉举报方式
电力服务热线电话:95598
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: 66221890
经营项目名称:电能表校验
(一)经营类别
电能表鉴定(或轮换)
(二)法律法规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鉴定规程》使用中电能表检定(或轮换)周期:月平均积算电量少于50000KW.h的电能表不得超过4年;测量生活用电的单相电能表单宝石轴承不得超过5年。
(三)承办科室
计量中心
(四)分管领导、具体负责人姓名、职务及联系方式
副局长 江立 电话:66232060;计量中心主任 詹永会 电话:66232089
(五)收费标准及依据
不收费
(六)办理时限
不超过3个工作日
(七)业务咨询
电力服务热线电话:95598、供电营业窗口
(八)投诉举报方式
电力服务热线电话:95598
县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: 6622189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