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召开动员会,签订目标责任书,落实公安、单位、家庭“三包”责任制。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员队伍。集中培训,印制名片,要实加强基层反邪教宣传,做到制敌于先。三是完善各类邪教人员信息库。排查澄清邪教人员底数,分级落实教育管控措施。四是实施“回归社会工程”。走访邪教人员家庭,回访刑满释放法轮功人员,积极开展帮教工作,逐步建立回访帮教和后续巩固的长效机制。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按照属地管理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,对因工作不力,措施不当,导致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查究。